普通話證書丟失如何補辦? 根據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》(2003年5月21日教育部令第16號發布),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,可向原發證單位申請補發。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是由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發放的,應試人可向原考試地的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(站)提出補辦申請,由測試中心(站)到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補辦證書,或者由測試中心(站)出具證明,應試人自己到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補辦。 到原發證單位申請補辦。如果記住證書號碼最好,記不住在書面申請中說明說行了。一般申請被受理后,按發證單位要求在報紙上登遺失證書的聲明,7天后可以按程序補辦。但是普通話新版證書丟失后可以補辦,老版普通話證書丟失后需要重新參加考試! 新版證書照片是直接打印在證書上面,在成績系統上成績和照片是有備案的,丟失后可以補辦!老版證書照片是粘貼在上面,丟失后系統內沒有存儲照片,需要重新參加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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